章丘刁镇一小伙被悬赏 具体一起来看下吧
【原文如下】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孙崇湖与被执行人潘松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潘松松未履行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鲁0114民初13805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孙崇湖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悬赏举报对象: 被执行人:潘松松,男,1989年2月3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章丘区刁镇街道潘家村。 执行案号:(2025)鲁0114执2875号 执行依据:(2024)鲁0114民初13805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253202元及利息、迟延履行金、诉讼费、执行费等。 悬赏金额: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潘松松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的10%予以奖励,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均分,举报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登记为准。 本院将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联系电话:0531-81655569 联系人: 王法官 联系地址: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开先大道929号 邮编:25200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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