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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丘一医院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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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21-10-11 18:49:39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近日,从济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济南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专栏获悉,济南市章丘区FY保健院(济南市章丘区FY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使用2名护士独立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2021年9月24日,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作出【济卫医罚[2021]0284号】行政处罚决定,给予其罚款4000元处罚。
又因使用1名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处方调剂工作,其行为违反了《处方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依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三)的规定2021年9月24日,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作出【济卫医罚[2021]0277号】行政处罚决定,给予其罚款2000元处罚。

184940jxjcshwwbwhh6r2h.jpg 184940bysge720gbcsuae9.jpg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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