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南市章丘区委网信办 济南市公安局章丘区分局 关于依法依规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的通告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极端重视,迅速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全面开展防控工作。为保障全区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净化网络生态环境,营造清朗的网络舆论空间,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对各类网上信息要仔细甄别、理智分析。要从官方途径了解疫情信息,对未经证实的消息以及地域不清、指向不明的信息坚决做到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二、严禁编发失实信息,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对已发布、转发或评论的不实信息要迅速进行删除,对明知是虚假信息而故意通过网络发布、传播,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网信和公安机关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惩处,依法追究发布人、转发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三、全区各类网站、新媒体及自媒体运营者,要严格遵守国家网络管理法律法规,保证内容发布的真实、准确,从严审核信息内容和来源。凡因审核把关不严、发布违法违规信息的,将依法从重处理。
四、要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信息,不通过手机端和网络发布和传播涉及患者个人隐私信息,不得从事侵害有关当事人名誉、隐私的非法网络活动。
五、广大网民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积极发布正能量信息,大力宣传疫情防治知识、有效防范措施,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疫情,科学做好防护。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对在论坛社区、微信朋友圈、微博、视频网站、APP等网络平台,通过文字、图片、音视频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网信和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希望广大网民和各网络平台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规范网络言行,切实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传播秩序,为共同抗击疫情作出积极贡献。
欢迎广大网民和群众举报网络谣言、违法和不良信息。
举报电话:
中共济南市章丘区区委网信办:0531-83218778
济南市公安局章丘区分局:110、0531-85087000
举报邮箱:zqwlbgs@126.com特此通告。
中共济南市章丘区委网信办 济南市公安局章丘分局 2020年2月7日 特殊时期 总会传出不切实际的谣言 大家要做到不传谣、不信谣 ▍免责声明:我们尊重原创。此内容整理自“网信办”。如有侵犯,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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